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生工程的督查要求,切实开展效能建设,顺利通过下半年省援助中心组织的交叉检查,6月25日-28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海率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对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各县(区)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设,抽查案卷卷宗200余卷,发现卷宗质量、档案管理、大厅建设、经费使用等问题10余处,并与县(区)司法局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反馈情况。
座谈会上,余海指出,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积极意义,要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事业心,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做细做好,要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要注重抓好典型,对于热心公益、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对相互推诿、工作不作为的律师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罚;四要拓宽服务领域,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把法律援助这项惠及民生的事业做到更好,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交办的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就下一步工作,余海要求,一要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整改;二要及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细化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要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四要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文件要求,完善法律援助经费办案补贴标准,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制度;五要创新宣传方式,不断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浓厚氛围,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