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树林)2016年,魏某在物流港一工地务工的过程中,从搭建的临时踏脚板上摔下来,导致其椎骨、肋骨等骨折,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参照工伤标准鉴定为七级伤残。魏某多次找到工地负责人,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工地以其为临时工为由推诿,迟迟不予赔偿。
日前,魏某找到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其符合援助条件,指派物流港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迅速找到了工作的突破口,多次联合项目服务局、工地的总包方,出面责成劳务承包公司积极面对,援助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就赔偿的标准争议很大,难以达成一致。援助律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向双方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从法、理、情多方面沟通,最终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赔偿协议。魏某长达一年的赔偿纠纷在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