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由船山区委、船山区人民政府主办,船山区纪委、船山区监察委、船山区委宣传部、船山区依法治区办、船山区文化广播影视局承办的大型全媒体直播节目——《阳光问廉》2018年第一期节目正式开播。 260余名干部群众现场观看。区委书记曹斌出席直播现场并讲话。韩麟、蒲体德、卢赐义、白争春、陆京会、袁旭、程康、蒋中治、蹇世誉、黄钰、孙炜等在家县级领导观看直播现场。
首期《阳光问廉》节目围绕“聚焦作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主题,以记者暗访发现的3个案例,用短片形式反映船山脱贫攻坚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曝光的问题,主持人现场质询,责任部门分管领导现场作答,专家现场点评分析,责任部门负责人现场表态发言。问廉话题争锋相对、被问单位负责同志面红耳赤,直播场面十分火爆。通过该节目,找出船山区脱贫攻坚领域的典型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问题一
易地搬迁自筹款去了哪?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作为新时期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为防止出现群众因搬迁举债无力再发展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掏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套安全适用的住房。
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从中央到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区也出台了《船山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然而调查组在唐家乡花果村走访时发现,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自筹款的缴存、管理方面却与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不相一致。在花果村易地扶贫安置点,贫困户何福秀、罗学兰在2017年8月均已缴清易地搬迁自筹款5360元,但时隔9个月过去了,村委会并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具发票给何福秀、罗学兰,同时也并未将自筹款上缴集体账户。
而就在调查期间,调查组收到了花果村村支书李加友传过来的一张农村信用社现金缴款单,上面显示为易地搬迁房屋款金额10752元,旁边注明为潘光荣、罗学兰的自筹款,不过,缴存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罗学兰也收到了花果村村支书开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日期一栏显示为2018年5月15日。何福秀却仍未收到正式发票。
法律解读:
船山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现金收入应在取得收入后3个工作日内缴存集体银行基本账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由村级报账员专人管理,非报账员不得代收管理现金。因工作需要必须由非报账员代收管理现金的,代收人应自收到代收款项之日起三日内将款项如数交给报账员,同时在收据存根连上具体注明。
嘉宾点评:
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中央到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区也出台了《船山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但仍有人对此充耳不闻。易地搬迁安置点自筹款时隔9个月过去,仍没有为两名贫困户开局发票以及上缴集体账户,这也表明乡镇到村级没有明确规章制度,并没在行动上执行,这反应出干部作风不踏实。船山应从上至下严惩这钟不正之风,
部门表态:
唐家乡副乡长邹麒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乡镇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一是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成,如没有整改到位将主动进行问责处理。二是落实专门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将制度落实到位。三是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对前期涉农、扶贫等专项资金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扶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问题二
低保政策为逝者保障,保的谁?
政府“兜底”脱贫措施,加大了对贫困人口低保、医疗救助等补贴资金的扶持。是政府对情况特殊困难户的关怀。为了确保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人掉队,社会保障兜底必须落实精准动态调整,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将有限的资源用在该使力的点上。
然而,调查组在永兴镇走访时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世后,相关的政策兜底保障却仍在继续。在永兴镇小埝村三社,调查组通过多方走访核实,贫困户陈世德已于2016年去世。然而,在永兴镇民政办,调查组通过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查阅到,已去世的陈世德仍为低保享有者,低保申请时间是2016年12月1日。在区民政局低保股,调查组查阅到的陈世德低保金发放明细显示,其低保金一直持续发放至2018年6月。经调查组走访,小埝村8社贫困户何世武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调查组在永兴派出所查询到何世武户籍信息还未注销。在区民政局提供的低保金发放明细显示,何世武低保金已发放至2018年6月。
令人费解的是,在一份2018年2月10日召开的小埝村低保评议会议记录上,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名单中依然有陈世德、何世武。
法律解读:
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家庭收入、人员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将变化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手续。
嘉宾点评:
看了短片听了情况,实在让人费解。去世的人仍享受低保政策,请问是谁去签字谁去领取?从短片来看,仍有一些疑问,一是去世的陈世德仍每月在领取低保费用,这笔费用到底是谁在领取?如是其亲属,那究竟是谁?若并非亲属,那这笔低保费用到底到了哪里?这是必须追究清楚的。二是两位老人已经去世了,按照农村习俗,红白喜事很多人都会知晓。为何三年来,仍知情不报?
部门表态:
永兴镇党委书记杨金全:
一是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短片中反映的2人去世却仍享有低保的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层层追责。二是对全镇范围内涉农、民生资金进行逐一排查,落实长效机制,举一反三,避免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三是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确保老百姓的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进行。
问题三
草率“完工”的节水工程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促进了农业产业园区对水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对助推脱贫攻坚具有重要作用。
《船山区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显示,全区将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0亩,项目在船山区桂花镇响堂村,仁里镇罗家桥村,复桥镇冬春村,老池乡飞跃村、南陵村、花园村,唐家乡周家沟村,永兴镇明镜村8个行政村实施。扶持农业项目业主10个。
在一份2017年扶贫专项项目情况统计表上,调查组看到,船山区高效节水灌溉区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项目完工时间为2018年4月,项目是否完工一栏为“是”。这份表格上报落款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
然后调查组5月16日和23日在老池乡飞跃村走访时发现,这个上报显示已完工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现场,还杂乱堆放着一些建筑废料,水池外围地基多处开裂,断断续续的水管七零八落,红色增压泵下方水泥地基甚至还没有完全凝固。
法律解读: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九)弄虚作假,误导、欺骗上级和公众的;
第十五条:
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由所在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依法调查和处理。
《遂宁市船山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六条
(四)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瞒报、谎报、漏报的;
第七条
(五)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虚报工作实绩的;
嘉宾点评:
看完短片想起了老百姓说的一句话,“汇报说假话,工程豆腐渣”,这句话在短片中显得特别明显。在涉及到民生领域,甚至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的工程中说假话,这是对工作的不负责,应付了事,是干部不作为的表现。说重一点就是干部的品德、作风有问题。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监督是否到位,工程监理是不是在认真开展工作。这是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要办好,要让老百姓感到这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有句歌词是这样写的,“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那干成这种工程,我们心中真的就无愧吗?
部门表态:
船山区水务局副局长胡小林:
船山区水务局还存在一定的作风不实,督促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解决短片中的问题,第一,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排查,10天之内整改完毕,让所有工程都能发挥效益。第二,正在使用的工程,我们将加强和施工方、业主的协商,把监管、维护保养等工作做好。第三,对尚未完工的工程,我们将举一反三,以此为戒,把工程做好做实。
问廉目的
在现场观看节目后,区委书记曹斌指出,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船山区首期《阳光问廉》直播节目开播。在此,向节目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开办《阳光问廉》节目就是要通过媒体平台,监督干部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廉洁自律,将问题暴露出来,将整改情况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中,以此促进作风转变,以此深化反腐倡廉,以此推进作风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立问立改
区委书记曹斌强调,这次的《阳光问廉》节目,聚焦扶贫领域,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的政治站位,也彰显了全区干部群众连战连胜的坚定决心。节目反映的三个问题,表面上看是工作不力、效果不好,实质上是责任不明,作风不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说立行,立问立改,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组织反馈。这些问题除了作风问题,是否还有贪腐行为,相关单位要严查,如有贪腐行为,要依法严惩不贷。
越办越好
区委书记曹斌希望《阳光问廉》节目要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强化舆论监督,同时,通过多个方面创造条件,支持全区群众对区委区政府和各级各单位的监督,共解民生难题,共同发现问题,推进船山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向深处推进。希望通过《阳光问廉》问出工作重心、问出反腐倡廉新成效、问出全区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主要体现。祝愿《阳光问廉》节目越办越好。